吉林省健全就业创业普惠性政策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8.08.2015  11:55

  为提高积极就业政策的普惠性,吉林省加大了对就业创业薄弱环节的扶持力度。
  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今后,吉林省将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并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将企业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安置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政策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不需要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纳入贴息扶持政策范围。
  提高贷款额度。为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吉林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体创业者的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5万元。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400万元。创新反担保模式,降低反担保门槛,允许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为基地(园区)内创业实体提供担保。
  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手续。降低创业准入门槛,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允许符合条件的住宅改为商用。利用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园、创业市场、电商(微商)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补助。同时,对股权投资企业按对实体经济新增投资情况给予一定奖励。依托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鼓励银行、担保、典当、融资租赁等机构开发符合商贸服务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