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场监管局首次以合同违法名义查处一起商户“集赞换礼”微信违法营销行为

02.03.2015  18:41

  微信“集赞换礼”的活动想必大伙儿都不陌生,集齐20个、30个、40个赞……就有好礼相送,诸如此类。有人从中尝到了甜头,也有人辛苦攒了够数的“”,到最后却是一场空,因为商家无法兑现,让参与者直呼被骗了。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就首次以合同违法的名义查处了市一商家微信违法营销行为。

  在今年春节前期,绍兴市区一水果连锁零售企业在下属13家门店同时推出“疯狂车厘子”销售活动,通过网络宣传(手机微信平台、网络论坛)和店内宣传(宣传单)等方式发布“疯狂车厘子”广告,表示消费者只要完成“下载活动APP客户端、点击我要分享、集满29个赞”三个步骤,就可从以优惠的价格购买车厘子。“该活动一经发布,就立刻吸引大量参与者,然而在完成‘集赞换礼’的三个步骤后,消费者却被告知必须购买冲值一定金额的预付卡,才能购买活动中优惠价格的车厘子。”绍兴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调查,此条件并未在宣传中提及,“该促销活动开始以来,我们陆续接到市民投诉,对此马上立案调查。

  该负责人表示,商家在微信、论坛、宣传单都属于商业广告,同时,一旦活动参与者履行了“集赞换礼”达成条件,并实际上门购买,表示双方已经形成合同关系。而该商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却隐瞒了事实和隐藏设置条件,这已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考虑到商家推出的此项促销活动影响较大,并引发群体投诉,造成欺诈消费者的不良影响。因此,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人民币一万元。”该负责人表示,本案是近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首次以合同违法名义查处的欺诈消费者案例,也是查处的首例微信违法营销行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目前微信营销已越来越广泛,其中不仅是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商家也应谨慎,杜绝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