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各地齐打"特色牌" 加强疫情防控药械安全

06.02.2020  08:43

  中新网浙江新闻2月5日电(祝晓艳)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浙江省各地药械监管部门,在“保安全、促供应、打违法”上下功夫,因地制宜,创新举措,打出了助力疫情防控的地方“特色牌”,共织药械“安全网”。

  保障医用防护物资供应和质量安全是让疫情管控力跑赢疫情传播力的基础支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部署成立综合、药械监管和供应促进三个工作专班。其中药械监管专班,每日加强对辖区内药械防控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药械违法违规行为,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截至2月4日,该省共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80家次、药品经营企业47476家次,查处违法器械经营企业69家。

  浙江各地监管部门,也都因地制宜,创新举措,打出了助力疫情防御的“地方牌”。为使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更高效、更快捷、更具针对性,杭州市出台了全省首个《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指南》,规范了价格管控、药品器械、产品质量等八大领域23项违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明确了执法职责。

  在保障医用防护物资上,为帮助企业尽快形成产能,浙江省局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技术审评审批,打造防疫版“三服务”机制。而在浙江温州,部分偏远山区、海岛施行封村等隔离措施,一时群众购药难问题突出。温州市局创新思路,采取“整村采购”模式,借助已设立的“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采用“上门排摸+集中采购”的方式,由便民服务点联合村委统一摸排全村用药需求,汇总信息后由便民服务点集中下单,再由定点药店统一配送,由此解决了偏远山区、海岛等地群众购药难的问题。

  2月1日起,浙江省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实行登记报告制度,各地各尽所能,做好“哨点”。丽水市局细化三个举措,“部署+督查”,确保登记制度落地;“登记+报送”,做到早发现早防控;“宣传+承诺”,落实药店主体责任。绍兴市局采取“一测体温二询问,三作判断四处置,五做登记六卖药”的工作流程,三天时间全市1364家药店共登记购买相关药品16782人次。嘉善县还率先开发启用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信息系统,该系统由零售药店对发热、感冒、呼吸道感染类及消化系统类药品的购买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及时登记并上传相关信息,并在各防控部门之间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为疫情防控添一道利器。

  将监管与防疫宣传结合,使监管更具“人情味”成为药械监管的另一“法宝”。通过“村村响”“大喇叭”,用当地方言土味喊话,动员群众防控疫情、科普知识,已成为浙江乡村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不可缺少的宣传方式。在台州,台州市局自创疫情防控顺口溜,在全市1900多家药店通过店口大喇叭、方言“讲白搭”、内标语外横幅等多种接地气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戴口罩、测体温、不囤药、须登记、发热就医等注意事项,目前已全面覆盖当地在营业的药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