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化和湿地委 省林业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17.02.2016  17:08

  近日,省绿化和湿地保护委员会、省林业厅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绿委、林业部门迅速掀起热潮,广泛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传递到林业系统每一个干部职工,确保每个人学习到位、认识到位、贯彻到位,汇聚起推动林业改革发展的强大能量。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省林业工作会议承上启下指导全省“十三五”林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会议精神当作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近期在全国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森林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对林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

  一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站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以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绿色发展的要求为出发点,牢牢抓住我省列为“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的契机,加大对建设浙西绿色生态屏障和浙东蓝色生态屏障,发展珍贵彩色森林,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推动森林产品“电商换市”,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要各尽其责,落细落小。 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按照“11223”的总体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在改革创新驱动、增强发展活力,森林提质增效、维护生态安全,做强林业经济、提高林农收入、森林与城市和谐发展、弘扬生态文化等方面谋划重要举措,加强组织保障,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要不失时机,紧抓节点。 紧抓每年3月份全省“绿化造林月”的林业重要节点,继续保持历年来全天候宣传的良好态势,精心谋划开展各类绿化造林活动和林业宣传活动。同时要注意上下联动,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内容。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省林业厅将陆续在“浙江林业网”、“浙江林业”和“美丽浙江”微信平台同步推出“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特辑”系列,对会议重要内容作深度解读,敬请大家关注。(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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