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司法局“五抓”深化“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

18.11.2016  16:40

  今年以来,衢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厅“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从机制建设、规范管理、服务创新、人才培养、教育整治等方面着手,全面落实各项举措,有力推动该市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机制建设,优化执业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组织律师多次参与市检察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的起草和修改;到法院走访交流,积极反映该市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走访看守所,研究解决改善律师看守所会见环境和保障律师会见权益的相关措施。二是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律师、法官、检察官正当交往。通过举办业务比赛、业务培训、研讨会等形式,积极为律师、法官和检察官搭建正当交往的平台,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今年以来,组织各项联动工作(活动)9场次,律师、法官、检察官等1000余人次参与。三是完善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分别与市检察院、市法官协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和《关于完善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初步形成了“业务交流、配合监督、彼此尊重”三位一体的常态化良性互动机制,为律师执业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抓规范管理,打造知名品牌。 一是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从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文书印章、业务档案、人员财务、教育培训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制度。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作《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以百分制为标准,采取加扣分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实行量化考核,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律所党支部作用,通过建立党支部班子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联合会议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和律所工作互促共进,
   三、抓服务创新,提供精准服务。 一是主动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成立8个法律服务团,为政府及相关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建立破产管理人基金,为破产企业处置提供经费保障;引导律师积极主动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新三板上市、护航G20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中心”的“三服务”专项活动,建立法律服务茶社;在乡镇(街道)换届期间,指派律师到乡镇(街道)担任法律指导员,指导换届工作依法进行;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市领导接访、信访值班、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等工作。三是不断创新法律服务产品。根据社会各界需求,制定了《衢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围绕我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知识产权律师服务团;围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工作,成立了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律师人才库;组织律师参与《衢州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等工作。
   四、抓人才培养,提升律师能力。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围绕最新法律知识,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律师的执业能力。今年以来,先后举办了《民诉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新三板法律服务》《刑事辩护业务》等相关培训。二是创新培养方式,增强综合服务能力。选派2名律师到市法制办挂职锻炼,引导律师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形式,推进律师参政议政工作。目前,我市共有10名律师担任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6名律师被任命为市级人民监督员。三是加强青年律师的扶持和培养。积极举办青年律师训练营、青年律师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青春党建活动,组织党员律师赴开化参观闽浙赣省委旧址,重温入党誓词;定期开展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五、抓教育整治,推动规范执业。 一是及时部署教育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不规范执业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活动方法和步骤,并召开了动员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部署。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教育整治措施。组织召开全市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会,分析全市律师行业现状,指出存在的短板,并对全市律师提出具体要求;举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与风险控制》讲座,强化律师规范执业及风险防范意识。三是不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组织专门力量,采用案卷倒查、突击检查、个别约谈、走访当事人、向公检法征询意见等方式,对不规范执业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今年共对处分律师2人,约谈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