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每一步都着眼于公平正义

14.06.2016  15:41

 


  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摘自习近平在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现在角色转换了,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上新的审判团队工作模式,需要我面对更多挑战。”4月8日,台州椒江区法院刑庭肖艺苑第一次脱下法袍,以法官助理的身份,参与一起抢劫案的庭审。椒江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也由此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员额制,这项让法官和检察官队伍“重新洗牌”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头戏”,也是司法精英化的关键之举。

  事实上,三年来,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每一项举措、每一点进步都具有突破性,着眼于实现公平正义。以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正义,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是治国理政新篇章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精英化管理,谁办案谁负责

  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摘自习近平在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市,浙江于去年率先确定11家法院、检察院作为试点,首批遴选出403名法官、290名检察官纳入员额管理。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今年2月25日,嘉兴举行首批70名员额法官、检察官宪法集体宣誓仪式,嘉兴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金富祥身穿法袍,右手握拳,庄严宣誓。

  进入法院系统25年,金富祥在民商事审判上经验丰富,由他带领的团队,是嘉兴市中院最早开始试行员额管理的,目前已经形成涉房产纠纷审判的“固定搭配”。这样相对稳定的人员配置,更容易形成一种专业化审判,有助于作出更专业的裁决。

  这也是员额制改革的目的。“把优秀的审判资源都集中到办案一线,实现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程建乐说。

  省高院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在收案继续大幅上升的压力下,全省法院结案29.4万件,居全国第一,其中11家试点法院同期结案率为86.70%,高于全省平均值4.21个百分点。

  “员额法官手中的权力大了,身上的担子也更重了。”前不久,金富祥审理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表面上看是一个案子,但其实是批量诉讼,背后牵涉着6800多名商户的权利。”二审中,金富祥发现案子存在“黑白合同”的情况,但一审并没有将这个情况查清楚。合议庭经过讨论,最终决定将案子发回重审,金富祥作为审判长,在判决书落款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最后,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后,再次作出判决,双方都息诉服判。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内部形成了一套行政化工作机制,法官办案要由庭长、院长层层把关,检察官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则根据检察委员会讨论结果再作决定。也正因为如此,司法责任制被喻为改革的“牛鼻子”。而随着全省员额制改革的全面推行,这种格局逐渐被打破,法官、检察官充分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

  以审判为中心,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摘自习近平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审判是诉讼的中心环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凸显了审判的中心地位。抓住这个核心,也就守住了“最后一道防线”。

  温州市从2014年11月开始就开展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探索。

  “麻烦你陈述一下当天的情况。

  “我跟老板娘在二楼聊天,当时范某拿两把刀,看不到,就叫了一声老板娘,然后一刀擦到老板娘颈部,我就站起来去抓他,不让他杀人。

  5月13日,温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范某因结算工资引发纠纷,持刀杀害老板一家三口,并将老板娘捅成重伤。

  案子庭审期间,两位案发时的目击证人陈某和唐某出庭作证,讲述了他们在案发现场看到的情景。法庭最终认定范某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死刑。

  证人出庭作证,在保证庭审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温州市中院还审理过姚某故意杀人案、曹某故意杀人案等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庭审中,法院通知反家暴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敏出庭作证,解释说明涉家暴犯罪行为特点和规律。

  “被害人家属以及社会公众听了专家证人证言后,在很大程度上认可了家庭暴力在案中的影响。”温州市中院院长徐建新介绍说,而家暴受害者、杀人案被告人姚某也最终因此获得法院的轻判。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最终要使各办案部门重视庭审的决定性作用,严格证据标准,落实规则要求,确保案件质量,从而有效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

  目前,全省法院已逐渐形成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以确保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浙江检察机关也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机制,对于存在较大争议或重大影响的拟作不起诉案件,通过召集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参与公开审查,推动公诉工作转型发展。

  保证司法独立性,给老百姓“定心丸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

  ——摘自习近平2015年3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3月9日上午,衢州柯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从案情上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民告官”案件。

  原告徐某驾驶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厢式运输车,驶入江山市区环城西路至城中路路口时,被交通电子监控系统抓拍。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徐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为由,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原告徐某认为该处罚决定违法,向柯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事情发生在江山市,案子却为何由柯城区法院审理?当天的这场庭审,充满着变革的意味。

  因为从2016年1月1日起,原由衢州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都集中由柯城区法院管辖,衢州市其他基层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长期以来,由于地方法院人、财、物的管理受到其所属行政区划的制约,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能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因此,老百姓对“民告官”案件总有一种“被告坐镇主场”的印象,这也是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瓶颈”。

  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域的分离是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行政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后,改变了过去由辖区法院审理辖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避免了司法审判可能受辖区干扰的情况,等于给老百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柯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和柯城区法院一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也承担起管辖跨行政区划行政案件的审判职责。今年1月1日开始,杭州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统一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月22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还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在杭联合成立了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为司法改革、“法治浙江”实践提供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杭州样本”。

  除杭州、衢州外,湖州、丽水等地也进行了“民告官”案件的集中管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