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蓝剑3号”特种设备专项执法

30.04.2015  09:54
      为深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我省将从5月上旬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行动,该专项将持续至8月上旬。
      此次专项执法的重点范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重点为在工厂厂区使用的叉车),公共场所及排查发现严重隐患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燃煤工业锅炉,油气输送压力管道及医药化工、燃气、气体充装等危险化学品行业压力容器(气瓶),近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企业。
      此次专项执法将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设备存在明显故障或异常、超期未检或经检验不合格、安全附件或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严重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改正而继续使用;设备未经注册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章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或抗拒安全监察执法。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省系统将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两超”(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一无一违”(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形成执法高压态势,促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有力保障我省特种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