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8年“蓝剑4号”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收官
2018年5月至8月,“蓝剑4号”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在我省全面展开。各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对重点设备、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检查、排查,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3581人次,检查企业15930家,与街道、协会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069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7380项,严重隐患706项,行政处罚金额1104.23万元,移送公安案件2起。
杭州聚焦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联合该市特检院,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重点对上城、江干区的3家机械式停车设备(2层)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设备50余台,被检查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良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日常使用、维保、定检等工作。
兰溪市针对住宅小区电梯、学校餐梯开展执法检查,并要求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处三家电梯维保公司未按国家规定的电梯维护保养要求开展维保。
天台召集大型商超、旅游景区、医院、气瓶充装单位等负责人和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开展行政约谈,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使用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共约谈相关单位67家,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67份。
行动中,各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专项行动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借助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力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舆论氛围。
通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治能力,及时消除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力地震慑了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规范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