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河道警长”巡查河道

27.10.2014  22:29

 

 

 

【本站10月27日讯】10月26日上午,担任“河道警长”的椒江区公安局章安派出所民警王警官带领数位协警赶往章安街道回浦河段巡查,巡查河道水质情况,清理河道杂物。

 

在椒江境内,河道河流众多,有椒江、灵江下游、椒北干渠、回浦河、华景河等省市区级河道,又有不少支流、村级河道,“五水共治”任务繁重。为此,椒江警方在对市内河流进行摸底调查后,推出了“河道警长”制度,与“河长”相配合。局领导作为区级“河道警长”、各派出所所长为乡镇级“河道警长”、各派出所辖区民警为村级“河道警长”,共同协助当地的“河长、河段长”开展各项工作。各级“河道警长”是辖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河道警长”是“巡查员”。要建立“一河一档”,要求每周工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或责任单位处理,经常性与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并进行定期会商,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与相关部门协作开展经常性督查。

 

打击破坏水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处理涉水纠纷,是“河道警长”的主要工作。警长们要通过日常巡逻及时发现非法排污、河道垃圾、破坏治污设备等违法行为。椒江区公安局领导介绍说,警方将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犯罪,尤其以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种人”作为打击工作重点,铲除相关黑色产业链。

 

与此同时,针对以前频繁发生的涉水纠纷,“河道警长”将发动河道周边村民,组织开展河道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和群防群治,共同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