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31.12.2015  11:29

  薄薄户口本,分量逾千斤。
  往小了说,它代表着一个人农村或非农村的身份区别;往大处讲,它划开了城乡同城不同权的鸿沟。
  12月30日,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玉环召开,标志着台州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全面启动。会议明确指出,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城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作为台州唯一试点地区,2014年12月1日起,玉环县开始正式实施新的户籍政策,成为浙江省第四个实施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县(市、区)。该县对25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除4项与上位法冲突无法调整外,其余18项已调整到位,3项正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户口迁移18327人,其中,县内迁移16275人,外县迁入2052人。
  玉环户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实效超出预期,受到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在“玉环经验”的基础上,台州结合全市实际,进一步深化举措,推进改革。
  12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记者从现场会上了解到,按照要求,到2016年4月底,各县(市、区)要做好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文件起草、政策梳理、资金测算、风险评估等准备工作;同年6月底,要全面完成全市户口性质转换工作。
  按照《意见》,我市将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户口迁移制度、居住证制度和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
  在大家关注较多的户口登记制度方面,我市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非转农”,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与此同时,户口迁移政策也会进行调整,将根据我市城市化进程、产业发展和城镇人口集聚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对城镇落户政策进行调整。根据《意见》,我市将明确各类人员落户条件,像引进人才、投资人员、有突出贡献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当地按规定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会得到重点解决。
  此外,在居住证制度上,我市也将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为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发放范围。
  “户口登记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取消‘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迁移制度改革的关键是降低城镇户口迁移门槛,方便人员向城镇流动和集聚,为城镇化建设做好制度铺垫;居住证制度改革的关键是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在现场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尹学群如是说。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措施,其重难点是取消附加在户口性质上的各种差别化政策和待遇,让农民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据悉,下阶段,我市户改工作将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下功夫,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政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