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出台区域性涉水审批“三合一”改革指导意见

03.12.2018  12:21

【本站12月3日讯】为进一步规范、简化涉水审批,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日前,台州市水利局联合该市跑改办印发了《台州市区域性涉水审批“三合一”改革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率先实施涉水审批“三合一”。

  根据《意见》,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县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将全面实行“三编合一、三审合一、统一审批”的新型涉水审批模式,即由园区管理机构统一编制区域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水域调整方案)、水资源论证“三合一”综合评价报告,由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邀请相关专家开展联合勘测、联合审查并进行统一审批。

  实施区域性涉水审批“三合一”后,该市将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全面实施“区域评价+备案制”,即对于完成区域“三合一”综合评价报告且已实施水系调整、场地平整的地块,视为涉水“标准地”,对此范围内不在负面清单上的企业投资项目实施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