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发布人才新政三十条 对个人创业最高补助2000万

12.05.2017  09:21

《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新闻发布会现场。 费凡

  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11日电(梅芳燕 费凡)10日,浙江省台州市正式对外发布《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以下简称“人才新政三十条”)。其此次发布的新政中,允许企业进行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对团队创业项目最高补助1亿元、对个人创业项目最高补助2000万的启动资金等措施颇为引人注目,也被专家评为“力度之大在地方政府少有”。

  台州市地处浙江中部沿海,是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拥有规上民营企业4000多家。近年来,该市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今年一季度,该市GDP增速为8.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7%,均居浙江省第一。

  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吕志良认为,“现在的台州正处在一个赶超发展的大好时期,要实现裂变扩张赶超发展,努力建设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这一战略目标,核心动力是创新,核心要素是人才。

  基于此,台州发布了“人才新政三十条”,涵盖了引才、留才和搭建人才平台等各方面。

  在引才方面,新政提出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年薪的6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引进外国专家智力项目的,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等。为了将人才留在当地,新政提出建立企业人才补充养老保险(商业保险),政府为在企业工作满5年的高层次人才,缴纳最高100万元的补充养老保险,5年一轮,人才在退休后可领取。

  另外,为了弥补平台方面的短板,新政提出对企业通过独资、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新建立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研发中心等科研人才创新机构的,以财政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台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常任办主任卢红菊强调,该扶持方式开创了浙江省先河,扶持力度达到新高。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以市场化为导向推进人才发展是台州市此次人才新政的最大特色。其在浙江省开展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在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探索同行评价方式,建立青年拔尖人才举荐委员会,经权威人士集体举荐,可直接作为重点培养人才列入市级人才培养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打造创业生态系统,缓解高层次人才初创企业时遭遇的困难,也是此次新政着力突破的难点之一。台州提出对涉及企业办公场地、土地保障、销售额奖励、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培训、配备创业服务专员等14个方面,给予扶持和服务。

  其中,对成立5年内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新政给予了系列融资扶持。如在项目启动阶段,团队创业项目可获得最高1个亿的启动资金补助,个人创业项目可获得最高2000万的启动资金补助。该市还将设立人才服务银行,为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提供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及最高800万元贷款担保和100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

  对于新政内容,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院长姚先国认为,有新意的人才政策反映了台州求贤若渴,该政策力度之大确实在地方政府少有。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的后续配套细则也将陆续推出。(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