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召开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讨论会

10.09.2015  16:39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40号)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五气共治”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发〔2015〕107号)文件精神,近日,市农机管理站召开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讨论会,商讨实施步骤及细化措施,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朱浩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制定了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及核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严管严控、疏堵结合、全面双禁”的原则,明确主体建设、机具投入及运作方式,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考核奖惩,确保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落实到位并取得成效。

      农作物秸秆富含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是可再生的生物质能源资源。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突出,人民群众反应强烈,严重影响着人民生活水平、人身财产安全及道路交通安全,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秸秆焚烧与利用之间的问题,即如何给农作物秸秆“找出路”,最终落实到“谁来收集、如何收集、收集后怎么处理”等具体工作。近年来,平湖市秸秆综合利用主要以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为主,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带动农业相关产业发展,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