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会

19.10.2017  11:44

  近日,省建设厅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会。省人大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吴恩玉、杭州市房管局安全处副处长李勇、住房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吴保光教授三位专家参加会议并讲话。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各市、县(市、区)建委(住建局)、房管局相关业务处室领导共计270余人参加了会议。
  吴恩玉就《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指出,《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条例》是我国首个省级层面制定的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建立健全我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总结了我省危险房屋治理改造中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认定的实践经验,强化了对装修活动的管制力度,规定了建筑幕墙房屋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要对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养护,并在出现安全隐患时要采取措施,并对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5类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会上,吴恩玉先后就来自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等城市的同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李勇介绍了杭州市今年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就杭州市积极落实《条例》的做法和成果进行了介绍。吴保光教授就物联网设备监测(动态监测技术)技术进行了交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供稿 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