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专题会议

21.09.2017  18:02

9月18日下午,天台县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专题会议,县领导施亚东、倪海燕,县民宗局全体干部,全县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浙江佛学院天台宗佛学院、浙江道教学院班子成员以及少数民族联谊会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戴均帽副局长带领与会人员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全文进行了学习,并结合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和国务院法制办《条例》修订答记者问,对《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入的解读。随后,县各民宗团体负责人纷纷发表体会,他们一致认为:新《条例》充分反映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内容更加全面,权利义务更加明确,符合国家宗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体现了对宗教界的尊重。

陈邦杰局长也结合新《条例》内容,对下一阶段全县的民宗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并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开展新修订《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新修订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工作。

会上,施亚东部长提了四点要求:一是高举爱国爱教旗帜,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二是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重要契机,不断提高我县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三是努力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同心共建“名县美城”;四是坚持以戒为师,纯正教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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