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改委“三个首次”创新法制服务导入机制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0.09.2015  11:13

  近日,金华市发改委出台《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行为中全程导入法制服务实施意见》,“三个首次”创新法制服务导入工作机制。

  (一)首次将法制服务导入到所有行政行为。过去,发改部门的法制工作仅局限于法制宣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几个常规内容。《实施意见》梳理了11类常规法律风险点、3类特殊法律风险点,法制服务涵盖了法制学习、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纠纷调解等所有发改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首次明确法制服务工作方式。《实施意见》从建立“一个”法制服务平台、规范“二套”法制服务程序、构建“三支”法制服务队伍、完善“四种”法制服务模式着手,对法制服务方式进行明确规定,法制服务流程进一步明确、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三)首次提出“流程式管理”和“卡片式管理”两个概念。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访和投诉、签订合同等11类常规性法律风险点,法规处依职能主动介入,把预审、会签、合法性审查等法制服务环节直接设计到工作流程中,法制服务内容、要求、服务情况均记录在法制服务申请卡中,实行“卡片式管理”。(金华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