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好戏更多好剧登台 文化部发布“十三五”时期艺术创作规划

13.07.2017  09:40

  为促进文艺繁荣发展,《文化部“十三五”时期艺术创作规划》于近日发布。《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艺术创作的主要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等。

  《规划》指出到2020年,艺术生产机制更加健全,艺术创作更加繁荣,艺术评价体系更加完善,艺术人才队伍更加壮大,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涌现,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以此为发展目标提出四大主要指标:

  重点推出50部左右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作品。扶持100部舞台艺术剧本创作。

  实现全国文艺院团领导干部轮训。培训1000名戏曲编剧、导演、音乐、舞台美术、评论等骨干人才。

  推出100件左右优秀主题性美术作品和150个左右美术馆馆藏精品展览。扶持建立2至3家国家美术藏品修复示范中心。

  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项目达到4000项左右。

  《规划》提出要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塑造中国形象,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同时针对该创作主题,《规划》指出要做好三个重点:

  重点扶持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军事题材等创作生产。

  重点支持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特别是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强军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扶贫攻坚”“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为主题的创作选题。

  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战胜利75周年、长征胜利85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以及反映党史国史军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开展艺术创作。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艺术创作的七大重点任务:

  建设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如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围绕重点艺术作品创作到生活一线采风等基层工作。

  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建设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通过设立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剧本扶持工程、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国家美术发展和收藏工程,扶持精品创作。集中力量、集聚资源,出精品、攀高峰,力争到2020年推出50部左右优秀舞台艺术作品。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戏曲振兴工程,完成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摸清戏曲家底,实现动态化管理。培育戏曲人才,传承戏剧经典,鼓励戏曲创作,抢救、保护戏曲文献资料等等。民族音乐舞蹈杂技扶持工程,引导艺术院团和艺术家深入基层,学习和传承民间乐种和民族舞蹈,抢救保护珍贵传统乐谱,扶持人才,推出优秀作品。

  健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以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为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评奖纪律,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同时,制定艺术评论体系和引导计划,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实践开展和成果推广。

  举办重大艺术活动。举办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继续举办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中国诗歌节、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等重大展演展览活动。

  加强优秀作品的传播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迎春,艺术为民”“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公益性演出活动。创新艺术传播渠道,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让更多的观众共享艺术发展的最新成果。

  加强艺术人才队伍建设。设立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全国文艺院团长培训班,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等。

  最后,《规划》提出三大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艺术创作的组织领导,把艺术创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加大资金保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艺术创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艺术基金。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和公益性演出。

  强化任务落实。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部直属艺术机构要充分认识本规划的意义,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执行计划;明确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评估,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