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只顾着买买买,“双11”消费指导你得看看

08.11.2016  20:03


  今年的“双11”马上又要临近,各类线上线下的商家又开始摩拳擦掌,许多消费者也纷纷开始跃跃欲试。日前,杭州市消保委会也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警慎消费。

  去年的“双11”之后,不少消费者面临的消费陷阱老实说不少,在网购中有不少是:

  先涨价后降价,价格虚高。

  商家先涨70%,再降50%,看似对折,实际比以前更高;

  低价商品,永远缺货。

  看似非常诱人的价格,却一直处于卖完或者缺货的状态。

  网店服务缺位。

  由于大量的交易额,至使网页卡壳,销售人员服务不到位等。

  快递变慢递。

  由于突然增大的交易量,导致快地公司工作负荷成倍增加,降低快递效率,甚至出现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针对目前广大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的热衷性及交易形式的特殊性,市消保委分析历年网络消费投诉情况后,把那些个可能会出现消费陷阱的地方告诉大家:

  价格要多比较,注意截取网页

  在以往的网络消费促销活动中,价格欺诈的问题比较多见,比如虚抬原价或专柜价,欺骗消费者,今年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事前先行介入,通过召开电商平台约谈会等,要求相关平台提前做好商户售前预防工作。

  急需货品要注意避开高峰

  根据历年情况分析,为避免活动当天交易量集中性的猛增,物流压力引发的包裹滞留问题,消保委提醒广大网民如果是急需急用的商品,建议避开高峰,另外最重要的环节是验货签收,贵重易碎的商品,务必验货后再签收,避免事后提出商品破损、少件、空包裹等问题,造成维权有理无据举证窘境。

  支付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

  网络安全一直以来是阻止广大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重要因素,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采用具有安全功能的浏览器,这样可以有效屏蔽钓鱼网站,同时要及时升级电脑的杀毒软件并定期杀毒;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通过MSN/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给你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不要轻易支付第三方给你的非所需商品的链接。同时如果在支付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尽量避免使用公共wifi,最好使用自己的网络。

  对于网络购物相对纠纷较多的商品的选购时,消费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服饰类要多询问,尺码要找准:

  注意色差:买衣服最怕色差,但网购也最难避免。建议消费者购买前先看下其他买家的评价,看照片是否是自然光线下拍摄,尺寸上,不要轻信商家推荐的尺寸,根据消费者自身的实际数据比对商品描述中的说明,至于测量方法也最好也先和卖家确认一下,以防数据出现偏差。尽量不要选择定制商品,这样可以进行无理由退货。最好购买运费险,确保万无一失。

  ▲食品类商品,要看仔细:

  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要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成分、QS标志等信息,是否是三无产品,是否存在胀袋、变质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可在第一时间与商户反馈要求处理。

  ▲家具类消费建议谈好价格延迟货运

  根据往年的投诉情况,家具类大件商品,托运不方便,一般都走物流,物流公司不像快递一样能够送货上门,需要消费者自提,所以在下单前务必与商家确认好提货点与住处的距离,避免自己运输成本的提高,如果需要物流上门,建议先谈好价格,避免有些不规范的物流公司坐地起价,重要的一点,无论是自提还是送货上门,务必千万记得要验货。发现有磕碰磨损的觉得不能接受的最好先不要签收,跟卖家协商讨论处理方案。签收之后提出会容易说不清楚,责任方不清。若是要退货的,务必将包装原样封好,否则物流途中出现磕碰,会让卖家遭受损失,也会再次产生纠纷。

  ▲数码类要多关注销售服务以及消费点评:

  尽量选择知名品牌商品,由于该类产品的品质不是短期内能验证,所以建议消费者能够参考下其他消费者对该商品的追加评论,相对更有参考价格。重要的是购买前一定要和卖家确认商品的售后服务,比如是全国联保还是店铺保修,是否收费维修,保修期间来回运费由谁承担,保修范围,时间等情况,最好是使用平台商指定认可的聊天工具,并保存好聊天记录,一旦出现纠纷,权责清晰,方便交涉。

      ▲家电行业“二次消费”陷阱

    “二次消费”是指商家在销售家电时,将家电主体与如底座或挂件等必需零配件分开销售,迫使消费者另外付款购买。消费者在购物前应仔细查看商品包装清单及安装说明,谨防被“二次消费”。

 

  消费者如果遇到消费纠纷应该如何维权:

  1 、遭遇“超卖”可要求赔偿。

  超卖是指卖家超出库存货物量接受订单导致无法供货的现象,消费者遭遇此情况,不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货款,还有权主张商家就违法行为赔偿损失。

  2 、对商品不满意,可七天无理由退货。

  除了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拆封了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之外,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不过不要自行约定一些不公平条款哦。

  3 、侵权店铺“失联”,可以找交易平台先行赔付。

  当消费者权益收到侵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如果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先行赔付。平台赔付后,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4 、交“订金”不购买商品仍可退款。

  有些商家对部分商品采取收取“订金”的促销方式,并约定买家不购买商品,订金不退。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可设置订金不退的规定。也就是说,网购消费者支付订金,即使“双十一”当天不支付尾款不购买该商品,即便是约定了“订金”不退,消费者仍有权要求经营者退回订金,而且可以向网络销售管理部门投诉商家的违规行为。

  消费维权途径: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应及时验货试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建议先申请退款。如果一旦与商家产生纠纷,建议先通过平台发起维权投诉,及时提供相应的凭证,等待平台商客服的介入。对于网络的消费纠纷,要及时取证,及时截取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可向属地消费者组织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