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被注册成商标 阿里欲独霸“光棍节”遭众电商吐槽

01.11.2014  08:09

离11月11日越来越近,电商大佬之间泛起口水涟涟。日前,网上爆出,阿里已经获得“双十一”系列商标的注册权,并授权天猫独家使用该商标,任何其他公司机构不得使用。阿里还向全国媒体发布《通告函》,要求各大媒体不要为其他电商企业发布带有“双十一”字样的促销广告,以免承担违反《广告法》的连带责任。

一场电商混战开始,不止京东、苏宁接连躺枪,而且阿里此举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双十一”被阿里注册,京东、苏宁发声回应

记者在网上找到一份盖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公章的《通告函》,函上内容为: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取得“双十一”注册商标,经阿里巴巴授权,天猫就“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据说,这份通告函是发给各广告媒体的。函内还不点名批评了“少数电商企业”,称这些企业对“双十一”活动的实际举办方进行混淆,借助“双十一”活动的影响力提升自身知名度是对知识产权的漠视,为了达到借势目的甚至罔顾事实,在广告中使用“瞎淘”、“假货”等宣传语,试图将阿里巴巴与假冒伪劣相关联。天猫希望相关广告媒体拒绝为少数电商企业发布宣传信息。

对于此通告函的真实性,近日,记者向阿里巴巴相关人士进行核实,但阿里方面并未对此作出回应。

然而,一石激起千层浪。就这份《通告函》,京东通过微信公众号“京东黑板报”发布声明,虽未直接点名,但是称某电商企业是“借法律之名、行垄断之实”。

“‘双十一’,已经成为全零售行业的节日,也是消费者的网购狂欢节。该电商企业一贯倡导开放和生态,却试图将此节日以‘合法’的方式据为己有,甚至用威逼利诱的手段给媒体和电商同业公司设置障碍,有违开放的互联网精神,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京东方面指出。

随即,京东还顺势宣传了自己“创立”的618购物节,称:“我方一贯支持良性、开放的竞争,倡导以各自的核心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京东在明年及未来的618店庆营销活动中,仍会敞开胸怀,热忱邀请友商同仁共同参与。

苏宁易购方面10月30日也发布公告指出,此举“法律合规手段不义”。苏宁也曾策划“挑战双十一”的广告,对类似事件早有预案。苏宁易购同时在公告中表示,“双十一”可以是阿里的,但市场是大家的。

天猫回应:“商业自有其合法规则

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查询发现,“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确实已成功注册“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等系列商标。

根据网站查询内容显示,这些商标使用范围涵盖三大类:“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广告”、“新闻社、电视广播、计算机终端通讯、为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培训、安排和组织大会、提供在线游戏、电视文娱节目、经营彩票”等。申请日期则为2011年11月,享有10年商标专用期限。这些商标的专用期限开始时间大多是2013年2月,还有一些则在2013年10月。

就此,天猫官方人员对记者作出了回应:“我们对这种情况早已习以为常,我们的精力主要放在了‘双十一’服务消费者身上,我们不需要口水战。商业自有其合法规则,就像在道路上行驶,要符合交规,否则后果自负。

随后,天猫在其官方认证微博上发表长微博:“天猫发起的‘双十一’是大家的‘双十一’。与其在这一天碰瓷,在这一天打酱油,在这一天搏出位,在这一天混淆黑白,不如一起创造全球的‘双十一’吧。这是两种人生,也是一种选择。”此言大有缓和各方情绪之意。

其后,记者登录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苏宁、易迅等电商网站,均未发现广告中含有“双十一”字眼,京东的表述方式是“11·11”。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记者 庄郑悦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