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及时发布禁火令 全力保障森林安全

09.03.2018  10:34

  进入3月份,广大群众陆续开始扫墓祭祖,在3月底基本达到高峰期,时间持续长,点多面广,尽管采取了各种措施,但扫墓祭祖的野外用火习俗禁而不止,森林消防压力极大,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为了提前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切实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3月5日县政府李一波县长签署2018年第1号县长令,规定2018年3月10日至4月10日为全县森林消防禁火期。

  禁火令规定在禁火期内严禁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香烛;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地坎、烧荒、炼山、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积极倡导献鲜花、花圈和植树绿化等文明的扫墓祭祖方式。

  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按照森林消防网格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切实增强护林防火力量,加强防火宣传、林区巡查和防火值班,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并组织开展全天候巡逻,禁止一切火种进入山林。要严格按照丽水市《森林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要求,落实预警响应机制,进一步强化扑救应急保障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立即组织科学有序的扑救,做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