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临建工程(临时码头及南岸临时工程用地填筑)施工招标公告

17.09.2015  17: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临建工程(临时码头及南岸临时工程用地填筑)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13)9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时码头及南岸临时工程用地填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施工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btb.com)、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
  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涉及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和温州市南金公路,其中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南金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G228国道的在浙江境内的一段。
  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位于温州市瓯江出海口,是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乐清至瑞安段和温州市南金公路上的控制性工程,距离上游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大桥15公里。大桥跨越瓯江北口,连接岐头山与灵昆岛。跨瓯江北口主桥的推荐方案为两桥合建2×800m三塔悬索桥。
  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高速公路起点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连接,终点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连接,路线总长7.913km;南金公路实施起终点为两桥分离处,工程范围内南金公路总长3.870km。
  南岸临时码头及栈桥位于桥梁西侧,栈桥由大堤开始搭设,总长207.7m,栈桥外端接码头,南岸码头尺寸为60.5×20m;北岸临时码头及栈桥位于桥梁东侧,自岸边船厂基础上开始搭设,总长120.5m,码头尺寸为76×16m。
  宽度:考虑施工车辆通行需求和经济性因素,栈桥按双车道8m宽布置;设置1.5m的人行通道,南岸码头宽度布置为20m,北岸码头宽度布置为16m。
  南岸新堤与老堤间现有池塘区域为今后南锚沉井地基加固区和施工临时场地,为加快工程推进,该区域先行进行场地填筑(填筑区域内地面硬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场地填筑分为两个区块,即填筑区域一:主线右侧临时场地(面积约18400m2),采用宕渣回填;填筑区域二:南岸锚碇积极加固区及主线左侧临时场地(面积约58200m2),采用砂回填。在填筑区域(二)外侧设土工管袋围堰,围堰总长约712.4m,堤顶宽4.0m,围堰内侧采用土工织物袋装砂(含泥粉细砂)作为围堰边坡稳定材料,迎潮面采用石渣垫层及大块石护面,堤身部分采用充填土。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临时码头及相应连接码头的临时栈桥以及临建场地的施工及本临建工程交验前的维护保养和缺陷修复等工程(不含本临建工程交验后的维护及回收)。
  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未取得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办理好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交易证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btb.com)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考察。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4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6.3 投标人应在投标担保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取得投标担保交纳的收据,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担保收据,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btb.com)、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629号尚品商务楼7楼
  邮 编:325000
  电 话:0577-88685503
  传 真:0577-88685501
  联系人:王静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绿城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34316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陈建青

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