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率先打破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终身制”

29.04.2016  13:58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宁海县于2016年4月12日起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已达标企业实行淘汰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动态管理。 

一是推出全覆盖的淘汰标准。该制度的淘汰标准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淘汰标准共分五类: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 2、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件)的;3、达标后,未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4、达标后每年未开展自评或复评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5、其他不符合标准化有关条件和要求的。

二是推出严格规范的淘汰程序。通过县安监部门、各乡镇(街道)安监中心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等方式,查找符合淘汰标准的达标企业。对于已拟定的淘汰对象将在县安监局网站公示,并及时在县主流媒体公开发布。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将视为认同公示结果。对于已符合淘汰标准的企业,经县安监局核定,在半年内按规定程序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称号。

三、推出摘牌企业再创建机制。将被淘汰(摘牌)企业列入县级年度执法检查重点监管对象,降低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并在撤销一年内不能再次成为标准化企业。同时责令已淘汰(摘牌)企业在整改后立即重新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并要求至撤销之日起的第两年内完成达标。逾期未完成达标的企业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