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清县新市镇海港火锅店-准予行政许可

24.06.2015  01:09
单位名称/申请人: 德清县新市镇海港火锅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钱凤东           你(单位)于 2015年6月5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0521201500065)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德清县新市镇海港火锅店; 地址:新市镇新千路18号5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钱凤东(法定代表人); 类型:其他; 备注: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