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本地电商 “双11”维稳再升级

09.11.2017  17:08

  一年一度的“双11”大促即将来临,为强化“双11”期间对辖区内电商的监管,结合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的“双11”促销“七不得”,11月8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电子创业园面向各落地电商再次召开了行政约谈会。
  约谈会上,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向在座电商传达了“七不得”要求,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除此之外,还要求电商自觉遵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理念,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不虚假宣传,不虚标价格,不误导消费者。约谈会后还对电商的网页宣传内容进行了抽查。
  据统计,象山辖区内共有3058家电商,其中天猫38家、淘宝206家,每年“双11”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都能接到多起本地电商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规定的投诉举报。为强化警示作用,相关负责人现场通报了近几年象山地区电商领域案件情况,针对服装、药品、食品等重点类别及罚款数额较高的案件进行详细讲解,总结现阶段网络交易中11种常见的电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随后,又对现场电商、企业进行实地访问交流,倡导其诚信经营的同时,也为其应对职业打假人不合理要求等困难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