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取消28县市区GDP等4项考核指标

15.05.2018  15:44

  5月10日,记者从青海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相关要求,突出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青海调整2018年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取消8个省级农产品主产区所属县(市、区)和2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的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4项考核指标,实行以生态环保和脱贫攻坚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并进行差异化考核,引导各地立足地区优势,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把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等“考题”细化分解,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评价、项目分配等直接挂钩。其中,8个省级农产品主产区所属县(市、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和循化撒拉族自治县;2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为:兴海县、门源回族自治县、同德县、祁连县、刚察县、天峻县、玉树市、囊谦县、称多县、杂多县、曲麻莱县、治多县、玛多县、玛沁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和泽库县。

  青海省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权重,打好特色牌。对重点开发区域各县(市、区),注重对转方式调结构的考核,加大发展循环经济、低碳产业和产业扶贫的权重;对限制开发区域各县,注重对生态畜牧业、河湖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等方面的考核,加大退化草地治理、高原旅游业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对禁止开发区域各县,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成效的考核,加大民族手工业、文化产业、生态畜牧业、生态建设等指标权重,引导各县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发展优势,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