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大力推进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21.11.2017  11:45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今年来,长兴县在不断完善乡镇(街道、园区)和单位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森林消防装备建设的基础上,针对部分重点涉林村地理位置偏远、乡镇森林消防队伍难以及时到场等实际情况,大力推进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一是调查摸底,设定数量。为充分发挥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住在山边、守在林缘”,能在第一时间迅速集结实施扑救的作用,县森林消办对县域重点涉林村进行了走访摸底,并结合实际,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方法,选择了10家森林面积大、防火任务重,意愿强、主动性、积极性高,对森林消防工作相对重视,且向四周毗连村组辐射较为集中的村级组织进行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二是明确要求,规范建设。在推进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中,县森消办就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一是在组队模式上,每支村级森林消防队伍人数要在15人左右,并由所在的乡(镇)和村级组织共同负责管理,同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二是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要有一间森林消防装备器材库,满足上述条件后,再由县森消办根据检验情况配备高压水泵、风力灭火机、柴刀、阻燃服等相关森林消防装备器材。截至目前,10家重点涉林村都已完成了组建任务,初步构成了“县级专业力量、乡镇半专业力量、村级义务力量”三级森林消防扑救力量。下一步,县森消办将对新组建的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扑火知识、扑火机具使用、安全避险常识等方面的培训和实战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建设水平。同时,我县将根据实际需求,继续推进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