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多举措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

25.10.2018  16:33

  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年工作,对于规范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意义重大。新昌县通过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种,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为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下发《新昌县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属各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二是建立双随机抽查对象库。目前全县登记在册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共274家,其中大市聚镇和小将镇占全县三分之一以上。按照双随机抽查规定,开展双随机抽查信息库建设,以不小于10%的比例抽取其中28家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抽取的主体涵盖了全县16个乡镇中的11个。

  三是营造依法从业良好氛围。针对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主体基数大,但法律意识尚且薄弱的现状,县农林局分别对小将镇、大市聚镇和三个街道等林木种苗重点乡镇(街道)开展3场“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会,累计培训生产经营单位120家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四是开展林木种苗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名单中的28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对于未抽到的单位同时开展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未附产品标签和生产经营档案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份。(新昌县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