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四个举措”加强主汛期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02.08.2017  16:09

  泰顺县当前已进入主汛期,较常出现强降雨和雷暴天气,部分地方可能会发生较为严重的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文物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为贯彻国家文物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汛期文物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要求,泰顺县文广新局提前安排,防患未然。

   一、提高认识,及时部署。 县文广新局将汛期文物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吸取往年经验教训,增强预警能力,及时与气象、国土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高度关注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及时对防汛减灾工作做出安排。同时,以文件形式通知各乡镇政府做好汛期文物安全工作;对各级文保单位要进行风险评估,对地处地质灾害点、隐患点或者可能遭受洪涝灾害的文物,明确应对策略;将防灾和减灾措施做到前头、落到实处、保证实效;增加防汛设备和设施,落实防汛物资储备。

   二、制定预案,及时应对。 县政府制定了《汛期文物安全应急预案》,还特别为文兴桥、薛宅桥、文重桥三座正在维修的国保廊桥相应制定了《汛期文物安全应急子预案》。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文化、公安、住建、水利、气象、国土、农业、林业、以及各乡镇等为成员单位的汛期文物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体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较大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和直管单位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以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快速反应为工作原则,启动预警信息、预警行动、预警支持系统的预防预警机制,应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

   三、认真排查,及时整改。 县文广新局在春夏两季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开展汛期文物安全大排查,严格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对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和古建筑维修工地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注意文物周边建筑物以及河道淤积砂砾等情况,防止因周边环境变化而影响文物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重点文保单位和文保员下发了自查通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提出有效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过程。同时,加强干部职工、文保员及相关住户居民的指导及宣传,要求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认真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四、落实责任,及时反应。 以成立文物汛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为契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完善汛期文物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村级组织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同时,要求各乡镇、部门、各文保单位,时刻绷紧“文物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防汛观念。各乡镇设有专人负责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并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辖区范围内文物安全的责任。一旦发现文物安全险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强效措施,科学处置,及时报告。

  下一步,泰顺县文广新局将结合汛期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树立预防性保护理念,加强日常养护和预防性保护工作。完善文物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完善的灾害防护网络,加强应急资金、物资保障,确实保护文物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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