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司法局强化流动人口社区矫正管理取得成效

22.10.2014  18:04

  玉环县现有户籍人口42.5万人,在册流动人口30.8万人,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今年以来该县流动人口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增加迅速,目前在册非玉环籍社区矫正人员32人。
    一是严把流动人口矫正人员“入口关”。 根据《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对接收流动人口社区矫正人员设定必要的条件,明确规定非玉环籍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有固定住所地、稳定的生活经济来源和有明确的监护人、玉环籍担保人三项条件,才能列入该县社区矫正监管,防止因流动性大而造成脱管现象。
   二是严筑流动人口矫正人员“监管墙”。 在首次报到时做好集中入矫首次教育,为符合条件的配备定位手机,使流动人口矫正矫正人员切实树立社区矫正纪律意识,明确自身罪犯身份,把好“进人”环节。针对流动人口社区矫正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就业层次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生活和工作环境差等现实,科学合理安排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同时重点花精力走访,花功夫教育感化,把好“育人”环节。对社区矫正期满解矫列入归正人员的外籍务工人员,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巩固社区矫正工作成果,把好“送人”环节。
   三是严编流动人口矫正人员“管教网”。 对每一流动人口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所在村居(社区)委员会或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监管小组,积极聘任外来流动党支部党员担任帮教志愿者,与亲属、担保人或房东共同组成帮教小组,确保管控措施严密,教育帮助及时。及时跟进心理咨询服务,注意用人性化的改造教育理念搭起“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沟通桥梁,不差别对待,使流动人口社区矫正人员真正融入到无户籍、地域之分的和谐环境中,提高社区矫正社会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