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五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03.12.2015  10:31

 

一是调整成员,领导重视。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县安委会调整成员名单,将县委政法委书记与公安局长增设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县安监局各副局长增设为安委办副主任。 二是增设科室,明确职责。3月中旬,县安监局向县编委办申请增设安全生产协调科,目前,协调科共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是集中学习,明确任务。根据周一夜校安排,组织县安监全体干部集中学习责任制考核相关内容,重点学习新增加、发生变动的考核内容,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项目分解到各科室,确定各考核项目的牵头科室。 四是及时修订,强化考核。根据市对县考核办法,及时修订我县《乡镇部门考核办法》,将市对县考核内容细化分解到各乡镇与相关部门。考核办法由重结果转为更重过程,将上年度考核办法事故控制指标总分80分降至60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120分提至140分。8月5日至14日,县安委办抽调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6个督查组,对乡镇部门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是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县政府按季度召集乡镇及安全生产重要部门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各乡镇、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县委常委、副县长胡梅奎通报各乡镇部门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下阶段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