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玉环县“三管齐下”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20.05.2016  16:13

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玉环县在科学研判2016年地质灾害趋势的基础上,紧盯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动多部门力量,加强地质隐患防治,全力防范滑坡、崩塌等多种地质灾害的发生。

一是全面排摸,分类处置。该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摸,摸清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预判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目前,已排摸出需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地质灾害点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实施工程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实施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进一步加强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已完成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

二是完善机制,群测群防。要求国土、气象等部门落实地灾防范气象联席会商制度,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平台,对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作出预报,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负责人,做到提前部署、及时防范。紧盯台汛期,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及速报制度,加强值守,加快应急速度,及时落实防治措施,防范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建立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以群测群防员为基础,明确各地质灾害点监测责任人、避灾地点等,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合力。

 

三是各司其职,把握关键。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要求财政部门等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要求国土部门加强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等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加强矿山地质安全隐患防范,要求安监、国土等部门加强对持证矿山地质安全隐患的监管,加强企业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确保矿山平安开采。着力加强公路沿线、风景旅游区(点)和校舍地质灾害防治,要求交通、安监、国土等部门组织公路沿线地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要求旅游部门在汛期督促各风景旅游区(点)管理单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要求教育部门加强对全县校舍的地质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切实消除地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