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参与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31.10.2014  15:31

  10月31日,国家标准《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范》(制订)编制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在杭召开,市住保房管部门作为参编单位出席会议,并就承担的部分章节作了交流讨论。

图为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会议现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历史建筑保护研究方面取得显著的进展,有关历史建筑保护的理论也得到了较大的丰富。同时,很多城市旧城区改造、城市建筑与历史建筑、历史街区保护再利用等矛盾日益突出。为保护历史建筑,吸纳全国各地近代历史建筑修缮的理论、经验和方法,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历史建筑修缮技术方法,国家住建部于2013年启动了国家标准《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范》(制订)编制工作,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作为参编单位之一,具体负责该规范第七章竣工验收部分的起草任务。
  近年来,市住保房管部门积极探索历史建筑保护模式,通过组建机构、制定决策、规范管理、创新方法,形成了以文脉保护、民生改善、城市有机更新融合发展为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模式。目前,已累计保护修缮历史建筑280处,占历史建筑总量的80%以上,其中247处已修缮完成;整治实施梅家坞、留下老街、拱宸桥西等26处、占地面积416.82公顷的历史街区,以及3.5万户、177万㎡的危旧房改善,形成了串点成线、由线及面的良好保护成效。
  会上,市住保房管部门介绍了杭州历史建筑保护基本情况,结合开展的历史建筑保护成功经验和实际做法,重点交流了历史建筑修缮分类,修缮设计与施工重点保护部位,以及保护修缮与抗震、节能、消防等新标准衔接问题,并就《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范》相关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来自上海、北京、广州、武汉、南京、苏州等地的历史建筑保护管理部门,以及同济大学、东南大学等高等学校的知名学者对编制内容作了探讨发言。
  据悉,国家标准的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范预计将于2015年底基本完成,将有助于统一规范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提升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整体水平。
 

 

(市历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