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柏伟厅长到宁波、舟山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08.07.2016  05:39

  7月4日至6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到宁波、舟山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其间,先后走访市局、区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调解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律师事务所,看望慰问基层一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并与市县(市、区)领导、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座谈交流。

  在听取宁波市和舟山市司法行政工作汇报后,马柏伟厅长充分肯定两个市近年来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宁波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市、县司法局自觉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任务,各项工作具有很强的创新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舟山市司法行政部门自觉将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效,体现了局党组班子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

  就下一步工作,马柏伟厅长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夏宝龙书记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读书班的部署要求,牢记书记教诲、不忘组织嘱托、回应人民期盼,查补短板,续写新篇,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不辜负省委的期望。

   一是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 要把G20维稳安保工作作为当前司法行政的头等大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守关尽责,确保实现“五个零”的目标。要按照“监管在机关,矫正在社区”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做到“情况明、管得住、能救济、保平安”。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要切实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要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各部门(行业)切实承担起法治宣传的部门责任。要将宪法宣传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树立宪法权威,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加强以案释法工作,以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执业办案的具体实践辨法析理,向社会公众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信心,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是要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积极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努力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要认真落实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精准高效法律服务,确保党委政府转型升级组合拳打向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那里。要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组织动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广泛参与,推动律师行业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形象刷新。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实现律师资源均等化、结构合理化、服务专业化、业务国际化。
   四是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通过落实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制度,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要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困难问题,让他们快乐工作、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