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进一步完善物流景气指数采集工作

06.07.2016  01:48
 


为进一步做好物流景气指数采集发布工作,7月5日,厅商发处赴省物流与采购协会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省物流与采购协会负责人介绍了物流景气指数采集发布平台建设情况,自2015年启动平台建设以来,经过多次调整完善,现有基础样本企业达400余家,并增设多个地市分指数,景气指数发布也实现由季报到月报,在服务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商贸物流发展的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省物流与采购协会,采集和发布省级物流景气指数并连续七季度向省政府专报报送,成为反映我省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对协会指导力度,进一步优化物流景气指数采集样本,完善地市分指数,强化统计分析,推进指数应用,夯实商贸物流发展基础。



(商贸发展处)

(商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