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厅督导乌鲁木齐“大棚房”清理整改

05.09.2018  11:02

9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督导组,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天山区、乌鲁木齐县,督导该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改工作。

  督导组实地察看“大棚房”现场,逐个入园入棚,详细了解“大棚房”用于非农建设和其他经营用途等情况,要求乌鲁木齐市相关部门在彻底摸清底数、全面认定基础上,立即采取依法查处、拆除超占多占面积等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改任务。

  督导组表示,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是一项政治任务,要严肃清理清查以设施农业为由违法建设“大棚房”,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刹住违法违规用地、私盖“大棚房”等歪风。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各地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依法彻底拆除,坚决守住“农地姓农”的基本底线。

  据了解,今年6月29日,西安督察局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反馈了2018年例行督察问题,特别强调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有关内容。对此,新疆厅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系统迅速对“大棚房”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