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厅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

17.01.2017  01:40

浙科党〔2017〕1号

厅机关各支部,厅属(代管)单位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厅系统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党建的引领带动作用,现就加强厅机关和厅属(代管)单位的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厅系统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抓融合、强服务,抓主线、强队伍,抓自身、强基础”的党建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合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大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理论学习不主动、碎片化,思想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不严格、组织生活不规范,与思想和工作结合不紧密的问题;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自觉不足、制度笼子不密、监管力量不强的问题;着力解决抓“大统战”不够、群团工作氛围不浓、关怀帮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建合力机制不强、党建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发挥厅系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科技部门更好地发挥核心部门、经济部门、改革部门、服务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科技队伍成为“打头阵、当先锋、做尖兵”的坚强团队,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落实厅系统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思想建设

系统深入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地“读原著、悟原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文献,进一步推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厅党组成员和厅属(代管)单位班子成员每年上一堂党课,党支部每月结合组织生活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每名党员每年读一本党的理论著作、每年写一篇理论学习体会、每年参与一次理论知识测试。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学习实行分类指导、分层考核,保证学习质量,缓解工学矛盾。

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深化“最美”行业创建,弘扬“科技好声音”。建立健全厅系统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制度,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开展谈心谈话,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针对群众反映的重点和热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占领科技舆论宣传主阵地,坚决抵制和纠正错误思想和行为。

办好办精党建学习载体。要分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学习,以网上党校为主平台,发挥“科技学堂”重大问题宣讲、干部网络教育学院理论学习、政务内网形势政策学习的主频道作用,发挥“创新浙江”微信公众号和“浙江创新社区”微信群的实时教育作用。

(二)加强组织建设

加强班子和阵地建设。党组织建设要与同级行政组织相对应,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同级行政组织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配优配强党组织班子队伍,按时规范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党委应设立纪委,党总支、党支部应设立纪检委员。各单位应每年编制党建工作预算,并设立党组织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学习阅览室等场地,保障本单位党组织活动。各单位应设立线上线下党务平台,各级党组织要依托党务平台做好舆论引导、形势宣讲、党务公开和工作交流。

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从实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述责述学述廉、党员每月活动日、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党小组)应每月开展一次组织生活,并做好台账记录,年度组织率少于三分之二的党组织在星级评定中不得评为五星级党组织,同时各党组织委员不得参评优秀党务干部。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年度缺席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在党员民主评议和单位年度考核中均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厅党组成员带头上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上党课不少于2次。各级党组织班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规范党员发展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支部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有计划地完成年度发展党员任务。各党支部每年要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照党章及时处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每个党员应按月主动、足额交纳党费。党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专账管理,严格遵守党费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以及财经纪律,实施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凭据报销。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每年进行公开。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第一时间传达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机关党委每年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和党内法规的集中学习教育,各级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家风家规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厅机关处室、厅属(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对所在党组织的党员进行提醒谈话。

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厅党组每年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代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双岗双责”,把责任和压力传递到每一个部门和每一名党员干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代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向上级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厅党组要带头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支持和接受驻厅纪检组的监督。厅机关纪委要强化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切实履行监督义务。研究制订开展党内监督、巡察和问责的具体实施办法。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谈话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落细落实。对在巡视巡察和每季度廉情分析会中发现的问题,要依规依纪及时处置,并限期整改、限期反馈结果,对推诿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各级党组织要立足职能定位,不断优化科技公共服务流程,推广一站式服务;持续推进“五帮一化”和科技惠民工作,积极组织党员下基层、进社区,努力当好科技“店小二”。建立和实施服务基层纪实制度,将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统战和群团工作

抓好“大统战”工作。强化各级党组织抓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完善统战工作责任体系,探索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非党知识分子等统战对象的信息库,注重非党领导干部的培养使用。立足全省科技系统和科技工作全局,充分发挥党外人士民主监督、建言献策、凝心聚智的作用。

发挥群团凝心聚力作用。把年富力强、甘于奉献、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群团领导岗位上,激发群团组织的活力、动力和创新力。群团组织要发挥服务功能,克服“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多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年度工作要有主题、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有考核,并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群团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克服“娱乐化”倾向,工会要扎实做好职工“送温暖”和“帮困”工作,精心组织职工疗休养,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共青团要经常性、规范化地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每两年选树一批“青年文明号”、“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和“新长征突击手”;妇委会要发动广大妇女同志积极投身“双学双比”活动,每两年选树一批“巾帼建功岗”、“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和“三八红旗手”。

健全关怀帮扶机制。完善和落实《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干部职工的有关规定》,每年列出“办实事”的计划,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和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对所分管处室、单位的同志要做到“四知道、一跟上”(即知道在哪里、在干什么、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将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跟上),全面了解掌握思想动态以及工作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予以帮助解决。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督促干部职工及时参加体检。

三、进一步健全加强厅系统党建工作的保障和推动机制

建立合力抓党建的工作机制。厅党组全面领导厅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每半年分析研究基层党建形势。厅领导每季度召开分管处室、厅属单位例会,分析研判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指导分管处室、厅属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建立厅机关处室联系对口厅属单位党建工作制度,建立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健全党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党建质量管理手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建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质量标准、完成时限、责任对象、考核指标等,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完善和落实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开展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每两年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干部评选活动。完善精准、量化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在职党支部动态达标管理。每年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连续两年排名前三位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两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进行问责。

深入推进科技党建“互联网+”。制订和实施《党建和党风廉政信息化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党建学习平台、党务管理平台和廉政监管平台建设。

                                                          中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17年1月4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