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美丽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2.10.2014  19:33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美丽学校”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等工作,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推进“美丽学校”创建工作。 
 
                                       杭州市教育局
                                       2014年8月6日   
 
杭州市“美丽学校”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杭州市委《“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13—2020年)》和《“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美丽学校”建设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及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着力培育和建设“高品质、多样化、人文化”的“美丽学校”,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构建师生和谐家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美丽杭州”谱写教育的篇章。
  二、工作目标
  以“环境雅致、品质一流、师生发展、特色鲜明、人民满意”为建设目标,以引领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为重点,促进学校校园环境外在美与学校品质内在美的有机结合,推动学校建设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和谐统一。按照“行政推动、学校主体、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重点围绕“美丽校园”创建工程、“美丽课堂”构筑工程、“美丽班级”建设工程、“美丽教师”培养工程和“美丽学生”培育工程等“五美”工程,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美丽学校”建设行动。 2015 年底, 在全面启动“美丽学校”建设行动的基础上,选树若干所中小学校作为杭州市“美丽学校”重点创建学校,培育一批“美丽学校”建设优秀案例和品牌项目。 十三五”期间, 全面推进和深化“美丽学校”建设。
  三、创建原则
  ——开放性原则。 美丽学校”创建要尊重基层首创,注重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在创建、贵在落实。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围绕“美丽学校”建设五项工程,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创造性地制定“美丽学校”建设方案,自主开展“美丽学校”创建工作,不断丰富“美丽学校”建设的内涵和形式。
  ——系统性原则。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创建要求和学校实际,整合“文明学校”、“绿色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的关键元素,科学编制“美丽学校”建设规划,既注重“五美并举”,也倡导“各美其美”,在整体构架、系统思考的基础上,对“美丽学校”创建的瓶颈问题、难点重点,要整合资源,形成突破。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分层推进,努力形成共谋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特色性原则。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校的历史、文化、特色、优势等元素,坚持学校主体、因校制宜,注重个性发展、特色发展、多元发展,积极培育学校的特色品牌、优势项目、个性特点,积淀与提炼特色鲜明的学校文化,避免“千校一面”,在“美丽学校”建设过程中,努力形成百花齐放、千娇争艳、万紫千红的生动局面。
  ——发展性原则。 全市各中小学校坚持把促进学校师生共同发展、共同成长作为“美丽学校”创建第一要义,把“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作为“美丽学校”建设的灵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美丽学校”创建的全过程,致力于推进学校内涵建设,致力于推动学校和师生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品质。
  三、主要任务
  坚持“五美”并举,实施“美丽校园”创建工程、“美丽班级”建设工程、“美丽课堂”构筑工程、“美丽教师”培养工程和“美丽学生”培育工程等五项工程。坚持“四化”同步,推进学校“净化、绿化、美化、文化”,全面改进学校管理,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品质,努力建设好让人民满意的“美丽学校”。
  (一)“美丽校园”创建工程
  1 .美化学校校园环境。 完善学校基础设施,积极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条件。大力推进校园环境整治,推进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努力使学校成为整洁优美、品位高雅、温馨宜人的工作和学习乐园。提高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让师生在美的熏陶中感受快乐、体验幸福、实现进步。
  2 .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全面落实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开展各类“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积极构建学校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增强师生的学校归属感和幸福感。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建育人机制,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教育的良好局面。
  3 .建设高品质校园文化。 改进文化育人,加强学校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建设。注重学校师生共同核心价值观的提炼和升华。充分利用升国旗、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和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校文化阵地建设,重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科技等活动,营造体现主流意识、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美丽班级”建设工程
  1 .加强班级团队建设。 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建立全员参与的关怀机制,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建立和完善基于学生自主管理的班级制度,营造班级民主化管理机制和氛围。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开展班级活动、推进班集体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选课走班”改革背景下班级集体建设的新模式,推进班级建设改革创新工作向前发展。
  2 .创新班级活动模式。 完善师生共同参与,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班级活动新模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活动,不断拓展教育活动空间,为学生搭建丰富的、个性化的活动平台,使学生的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审美艺术素质、劳动技能素质、个性特长、创新精神等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提升班级文化教育活动品质,让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在活动中培养品德、在活动中塑造班级文化,用活动引领学生完成从他律到自律,从自律走向自育。
  3 .加强班级文化建设。 形成与学校文化及办学理念相协调,与深化课程改革有关要求相适应,富有教育性、凝聚力、制约性、激励性的班级文化。注重班级精神的培育,培育和确立班集体的共同价值观。加强班风学风建设,提升师生的道德水平和“精气神”,营造学生与学生、班级与班级之间和而不同、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三)“美丽课堂”构筑工程
  1 .打造优质课堂。 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积极打造以生为本、灵动和谐的优质课堂。积极打造高效课堂,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手段和技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实现课堂教学目标和过程的最优化。大力推进轻负高质、减负增效的教改实践,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推动团队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2 .打造人文课堂。 秉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积极构建和谐人文的课堂生态,促进教师、学生、课程、环境与技术等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和谐发展。建设和完善多层次、可选择的学校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努力为每个学生的提供适合的教育。
  3 .打造开放课堂。 注重课堂时空的延伸与拓展,加强课程资源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和拓展“第二课堂”形式和内涵;充分利用各类实践育人基地,把校外资源有机融入课堂,建设并充分利用社会大课堂,实现校内外课堂的有机结合,把校外学军、学农、学工等活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课堂教学的高效,通过“名师公开课”等平台,扩大优质教育的覆盖面。
  (四) 美丽教师 培养工程
  1 .加强教师师德建设。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严守师德底线,公正对待学生,自觉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自觉抵制有违师德的不正之风。强化师德先进典型的选树,引导教师依法执教、规范从教、优质施教,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完善师德考评制度,不断优化师表形象,提升社会、家长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2 推进教师专业成长。 贯彻落实《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积极为教师专业成长创设条件、提供、保障。拓展中小学教师海外培训基地,推进学科(专业)教师海外培训工作。加大名师名校长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力度,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和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落实校长专业职责,加强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校长科学管理、民主管理能力。
  3 增进教师职业幸福。 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组织开展好各类教职工文体活动,努力帮助教师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提升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文化和办学理念的认同度,提升教师对自身职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最大程度地激发广大教师的内在潜力,增强教师对学校的归属感。
  (五)“美丽学生”培育工程
  1 .坚持德育为先。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研究不同年龄和学习阶段学生的品德教育,整合各类立德树人载体,切实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网络道德教育等德育工作的生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加学校各类课程的德育要求,努力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 .促进素质提升。 坚持全面发展,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牢固确立“健康第一”的办学思想,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制度,高标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科技节、艺术节、社团文化节、读书节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强化实践育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鼓励个性发展。 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观念,改进育人模式,给每个学生创造发展的机会。建立和完善学生关爱机制,关注学生个性差异,积极搭建学生发展个性、拓展素质的平台。完善学生多元评价机制,注重培养和发挥学生的兴趣和特长,鼓励学生自主参与各级各类创新活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适性发展。
  四、保障措施
  1 .提高思想认识。 美丽学校”建设是“美丽中国”战略在教育领域的生动实践,是推进“美丽杭州”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举措,是推动学校创新发展的新载体,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直属学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美丽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美丽学校”建设进程。
  2 .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成立“美丽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由委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委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和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直属学校要加强领导、强化职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本地本校“美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3 .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要加强对“美丽学校”建设的统筹协调,为美丽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建立完善“美丽学校”建设工作责任制度、成果展示制度和督查结果反馈制度,切实推动“美丽学校”建设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市教育局将把“美丽学校”建设工作纳入各区、县(市)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加强对“美丽学校”建设成果的宣传和推介,强化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4 .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学校各类宣传阵地,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校内外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学校要加强“美丽学校”建设活动的经验总结,及时宣传和交流“美丽学校”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领全市教育系统“美丽学校”建设质量和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