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印发《浙江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

30.09.2018  09:12

【本站9月3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现监测与管理的有效衔接,近日,我厅印发了《浙江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今后5年我省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水土保持和生态文明宏观决策等提供支撑和依据。

为全面掌握我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规划》明确了我省2018-2022年区域水土流失监测、监测站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年度消长情况分析评价、水土保持监管重点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整(汇)编与应用等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并根据水利部印发的《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区域确定指导意见》等相关技术规定,在全省划定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域和一般监测区域,明确了不同监测区域的监测内容和方法,为全省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提供基础数据。

规划》明确要求,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技术培训,确保规划顺利有序实施。《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省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水土流失监测与信息化监管,为预防保护和合理开发水土资源、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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