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平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

01.04.2016  18:24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台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日前,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平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平原绿化行动的目标任务,即以台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在全区掀起绿化造林新高潮。完成台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椒江区2016年目标任务,完成省对市、县(市、区)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林地和湿地保有量等指标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持续稳定双增长。

  建设内容包含,村庄绿化建成省级森林村庄2个以上,台州市级森林村庄、市级绿化示范村各4个以上。利用村庄内村道、河岸、闲杂地、废弃地、边角地、未利用地、房前屋后及“三改一拆”区域等宜林地段,绿化扩面提质40个村,建设面积23公顷。农田林网主要利用农业园区、粮食功能区等区块的道路、河道大力开展农田林网建设,建设面积18公顷。

  彩色珍贵健康森林:在城区白云山、枫山、太和山以及高速公路、省道等两侧山体,利用枯死松树清理后留下的空隙,补种枫香等彩色珍贵树种大苗,大力实施彩色珍贵健康森林建设;利用省赠送的珍贵树种容器苗,大力推进珍贵树种进村入户、“藏富于民”。计划新建40公顷,续建112公顷。

  大陈岛绿化修复提升:与大陈岛旅游建设相配套,在下大陈水土路、码头至浪涛门、镇政府至南坑里牌坊及垦荒纪念碑下部山体、上大陈码头至卫生院等实施绿化美化。公路内侧种植花木及爬藤植物,公路沿线专用绿化区块种植花木及已绿地段绿化修复提升,垦荒纪念碑下部山可视范围彩色健康森林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额500万元,建设面积13公顷。

  通道沿线绿化:完成椒江二桥及接线、75省道南延椒江段等高速公路、省道及重要县乡道两侧的绿化,绿化率达96%以上。

  水系沿线绿化:完成高闸浦椒江段、椒江等主要河道绿化,两岸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6%以上。椒江水系应充分利用两岸宜林滩涂,打造水上景观消浪林带。提倡植树治水,将“五水共治”与绿化紧密结合,按照建设“绿色河道、生态长廊”要求,结合清水工程,对各河道河岸进行增绿,打造具有水乡特色的水岸生态景观。计划建设面积10公顷。

  城区绿化提升:完成云西公园、城区道路等重要节点绿化,以及单位、厂区、小区绿化和改造提升。计划建设面积26公顷。

  违法用地绿化:将“三改一拆”与种植珍贵彩色树种、发展“生态经济”结合起来,在拆除违章建筑的空地上种植香樟、桂花、果树等,实现拆违与绿化、美化、香化和发展农业经济、农民增收等的“多赢”,从而巩固整治的长效成果。计划绿化10公顷。(椒江区农业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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