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07.05.2018  19:35

  日前,省政府下文,批复同意《南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南山风景名胜区面积为17.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15.5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6.9平方公里,是以丽湖林海山水灵秀、龙潭飞瀑峡谷奇观、书香贵门毓秀山乡为资源特色,以水源保护、生态涵养、游赏休闲、生态科普为主要功能的湖泊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批复函要求绍兴市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保护好风景名胜区的自然、人文资源,实现对风景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南山风景名胜区成为在风景资源特色、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管理水平、游赏组织服务等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准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是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省政府要求,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抓紧编制景区的详细规划,做好重要景点的设计,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严格保护核心景区,严禁任何破坏或者随意改变景观和自然环境的活动。要进一步理顺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实现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厅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