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青田县山口林宅、夏超旧居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17.06.2015  15:03

青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 关于要求评审青田县山口林宅和夏超旧居修缮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青文广出版〔2015〕15号)及附件悉。经审查,认为该设计方案现状勘查较为全面,保护原则和工程性质定位准确,工程范围和内容明确,保护措施大体可行,基本符合《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青田县山口林宅、夏超旧居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浙文物许[2014]131号)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一、关于山口林宅
    1.照壁、门楼等灰塑及部分建筑脊饰残损严重,采取现状整修措施不妥,应有依据地予以复原。
    2.综合评估院落因南侧路面后期抬高雨水倒灌及对院落排水的影响,结合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整组院落排水通畅。
    3.前厅、厢房及正厅构架交接处受力薄弱,方案增设木柱支顶措施改变了原有构架形式,建议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
    4.木柱、梁枋等细小自然干缩裂缝用木条嵌补等措施不妥,如不影响结构安全,可暂时保持现状。
    5.补充油饰现状勘察及原状研究,进一步加强具体保护修缮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南附房院落坍塌损毁严重,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及时补充勘察,有依据地予以复原。
    二、关于夏超旧居
    1.修缮方案宜先明确修缮后的利用功能,据此合理安排修缮措施和配套设施。
    2.部分内容不符合常规,可能有错误,需要补充勘查复核。如:在门厅14-16轴,A-C轴之间的区域存在地面高差和排水的问题,西耳房柱网现状和修缮措施不对应。修缮调整装修隔断后,院内交通空间不连续互不沟通,整个后院没有楼梯到二层,木楼梯大样图有明显错误。
    3.门窗隔断装修需要补充依据,如:后耳房门窗和后院二层C25等,依据不足。
    三、其他
    1.部分建筑隐蔽部位尚未及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及时补充,涉及重大调整的应按相应程序另行报审。
    2.水电方案内容过于简单,应补充完善;补充防白蚁等病虫害专项设计方案。
    3.防雷措施是否有必要,宜根据现场情况而定,另行报批。
    请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尽快编制施工图设计,报我局备案审查。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6月10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15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