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专家评审会在省民政厅召开

13.01.2016  13:36

1月11日,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专家评审会在省民政厅3楼会议室召开。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区划地名学会以及地名文化专家等参加会议。省民政厅副厅长罗卫红到会讲话。

去年4月,我厅联合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联合开展了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认定工作。该认定工作依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MZ—T033—2012》、《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相关部门的特色小镇、“非遗”主题小镇、风情小镇、美丽乡镇等认定工作。

会上,我厅介绍了千年古镇(古村落)认定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据统计,共收到全省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上报的千年古镇38家,千年古村落95家,其中经专家初评无疑义的千年古镇15家、千年古村落20家。省区划地名学会负责人具体介绍了各地申报材料初评结果。五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来自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地名、考古和古建筑等方面的专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各自阐述了对申报材料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罗卫红副厅长指出开展浙江千年古镇(古村落)评审认定工作是一项全新而十分有意义的工作,对于贯彻省委“两美”浙江发展战略,加快“诗画浙江”建设,助推文化旅游休闲产业发展,保护和挖掘地名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高质量、严谨细致做好第一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的评审认定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有序分批推进全省认定工作。要充分吸收专家的意见建议,细化和完善评审标准,扎实做好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媒体宣传和社会公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