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五有十化”助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14.12.2015  11:09

  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和浙江省关于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部署,6月17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全面拉开温州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大幕。

  一、标准保障,服务规范

  结合温州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温州市乡镇(街道)、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五有十化”标准》,在全市开展“有基础设施、有管理人员、有专项经费、有常态活动、有稳定团队”的公共文化“五有”建设。通过标准来规范服务,实现设施完整化、配套完善化,人员专职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持续化、使用合理化,活动多样化、受众普惠化,团队规范化、活动常态化的“十化”目标,进一步规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升基层公共文化阵地服务效能,加快形成符合温州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模式。

  二、加强组织,全市联动

  各县(市、区)政府把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全市联动,其中30%的乡镇(街道)和社区,作为规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市级试点。不断加强组织指导,从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实际出发,陆续制定出台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方案和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依照标准,逐项落实,组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为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业务指导,规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

  三、综合评估,科学指导

  制订绩效考核标准,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并量化打分的综合评估方式,各级联动,对乡镇(街道)和社区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综合评估。10月,由温州市文广新局组织,引入社会力量,采购第三方公司以暗访调查的方式,对列入2015年“五有十化”标准化试点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文化中心服务质量进行暗访,共暗访乡镇(街道)文化站40个,社区文化服务中心231个,并将暗访情况反馈给各县(市、区)文广新局,责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12月1月至4日,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各地标准化建设经验的相互学习和借鉴,温州市文广新局组织专家和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公共文化科负责人对“五有十化”市级试点单位进行互看、互学和交叉指导,通过查阅台账,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的方式,对照“五有十化”的标准化标准进行量化打分。而未列入市级试点单位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文化中心,则由各县(市、区)文广新局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其中暗访占20%,明察量化打分占80%。

  通过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和社区文化单位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提升、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探索标准化工作机制,开展服务项目梳理和提升工作,有效提升了温州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