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

17.03.2016  11:00

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 通过慈善法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据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通过慈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201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会议认为,“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慈善法,将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发表讲话。他说,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张德江说,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慈善法,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张德江最后说,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前进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