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贩卖医疗废物 两卫生保洁员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起诉

17.11.2014  17:09

   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 医院的卫生保洁员,看着医院每天有那么多输液管、输液袋,想到了“生财之道”。但其实医疗废物是不能随意处置的,否则就可能犯罪。近日,汤某、刘某、童某、周某4人就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而被起诉,目前越城区法院已对此立案受理。

  据了解,童某和周某原本都是市人民医院的保洁员。作为保洁员平时赚钱不多,看到医院里每天有那么多的输液管、输液袋等废弃物,就动起了脑筋。汤某则是一家物资公司的负责人,其公司本身并没有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今年4月份,汤某和两名保洁员接上了头,以每公斤1元的价格向童某和周某收购输液管、输液袋等医疗废物。汤某还雇佣刘某,由他开车将上述医疗废物先后运至绍兴市柯桥区柯岩州山一石料场、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牛头山一废塑料加工场进行堆放。

  今年7月29日中午,当汤某和刘某正准备将这些堆放的医疗废物运至安徽省灵璧县时被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和绍兴市公安局袍江分局联合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现场查获的医疗废物共计4.44173吨。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认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而童某和周某在明知汤某无医疗废物处置资格的情况下,仍从医院规定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中偷拿部分贩卖牟利,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0800元。案发后,两人已退缴了这部分非法获利款。

  检察机关认为,4人的行为均违反了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且系共同犯罪,均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越城法院近日将对此案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