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申请审批公示(第2415号)

24.06.2015  01:09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换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6月23日始至2015年06月3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0号《改革月报》大楼4楼;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王伟良 ;
企业负责人:陈蓓菁 ;
质量负责人:李红涛;
经营范围: 第III类: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除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和植入体内的医用传感器),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06月17日;
现场检查员: 沈芳、陶玲。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