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7009号)

01.08.2015  03:17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7月31日始至2015年08月07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金华市皓宇眼镜商行;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下街村朝晖西路69号;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黄招军;
企业负责人:黄招军;
质量负责人:王海静 ;
经营范围: 第III类,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零售;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07月31日;
现场检查员: 骆晨曦、庄文斌、叶宇宏。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