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6999号)

30.07.2015  00:49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7月29日始至2015年08月0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长兴精益眼镜店解放路店;
注册地址: 长兴县雉城街道解放中路346号;
仓库地址: 长兴县雉城街道解放中路346号;
法定代表人:叶德伟;
企业负责人:蔡国利;
质量负责人:林朝春;
经营范围: 第三类医疗器械: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零售。;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07月23日;
现场检查员: 程成伟、陈满球、李利霏。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