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6763号)

27.03.2015  02:11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3月25日始至2015年04月0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杭州宝唐眼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拱墅区杭行路666号万达商业中心4幢2单元341室(3038商铺);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赵晓明;
企业负责人:赵晓明(店长:叶淑贞);
质量负责人:张耀东;
经营范围: 第Ⅲ类: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03月16日;
现场检查员: 胡蔚 陈洪。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