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公示(第5679号)

13.03.2015  00:39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照《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对企业提交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审评。以下产品符合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3月12日始至2015年03月1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宁波赛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三七市镇云山工业区;
产品名称: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产品由双试剂组成,R1: 咪唑缓冲液 100 mmol/L,pH 6.5(37℃);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2 mmol/L;硫酸镁10 mmol/L;二磷酸腺苷2 mmol/L;一磷酸腺苷5 mmol/L;氧化型辅酶Ⅱ2mmol/L;N-乙酰半胱氨酸(NAC)20 mmol/L;己糖激酶3000 U/L;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2000 U/L;5-磷酸腺苷10umol/L,羊抗人CK-M抗体,2000U/L的CK-M亚单位的抑制力≥99.6% 。 R2: 磷酸肌酸 30 mmol/L.校准品: CK-MB 浓度见标签(已溯原C.f.a.s.校准品)。试剂盒线性范围10U/L ~ 1000 U/L, r不低于0.9900;批内精密度应≤7.0%,批间相对极差应≤8.0%;测定正常值和病理值质控血清,其实测值与标示值的偏差应不超过±10%;波长340nm处,空白试剂吸光度应≤0.60。;
产品适用范围 : 供体外测定血清CK-MB的活性,用作心肌梗塞的诊断和疗效检测。 ;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3月12日